〈2025-09-22〉 三民國考新聞 / 公職新聞小組報導
考試院院會日前審議通過《各機關職稱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則》修正草案(以下簡稱配置準則),調整各官等職務的配置比率,降低基層人力配置門檻,擴大中高階職務的設置空間,並增修簡任非主管職務的設置,以強化政府機關人力結構的合理性。本案將儘速函請行政院同意會銜後發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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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配置比率 提升人力結構彈性
考試院說明,配置準則主要用於規範各機關人力結構,涵蓋職稱選置及各官等比例,以確保委任、薦任及簡任人力的合理配置。隨著社會環境變遷及行政機關業務轉型,基層事務多已委外或資訊化,行政院所屬機關亦完成組織調整,因此本次修正重點放在調降委任比率,增加薦任及簡任人力,期能符合現行實務需求並提升育才、留才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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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準則修正草案 三大修正重點
1.調降委任官等職務配置標準
委任職務(第一至五職等)配置比率普遍下修5%。對於工程、環保、社會福利等與民眾安全高度相關的機關,更進一步降低委任比率,為薦任人力創造更多空間。
2.放寬薦任官等比率
鑑於機關業務專業度日益提高,薦任第六、七職等比率將下調5%至15%,以增加第八、九職等人力配置,利於延攬並留用優秀專業人才。
3.調整簡任官等職務設置
因應中央三級機關設置參議職務,新增相關配置標準,並同步調整中央二級、三級及地方政府之簡任官等規範,作為高階人力配置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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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人力結構 提升行政效能
考試院強調,此次修正反映政府部門業務日益多元化,透過調整官等配置比率,可望進一步優化人力結構,提升行政效能,並為公務體系注入更多彈性與活力,確保各項公共服務能更加順暢推展。
此次修改代表中高階缺額增加,成為公務員後不必長時間停留在基層,且政府需要更多第八、九職等的專業承辦與高階幕僚,對具專業背景的考生更有利。
公務體系過去會被認為升遷速度偏緩、職務晉升競爭,但這次調整有助於改善結構,對希望長期發展的考生來說,職涯前景更具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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