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除役特考為政府配合國軍整建需求、以及照顧不適服現役的官兵,設立的特種考試制度。考試旨在對退除役人員進行檢定及安置,並協助他們獲得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和適當工作,從而安定其生活。此制度是配合國軍退除役官兵就業輔導政策與年度輔導安置計畫,專門為尚未具備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的退除役官兵所設立。 >>>>點我前往了解退除役特考更多考訊

中華民國依法退除役之軍人,具有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所列各等應考資格之一者,且無依法不得應國家考試之情事,得應本考試。所稱退除役之軍人,指具退除役官兵身分,且領有榮譽國民證者;並具下述所列各等應考資格之一,即可報考:
|
退除役三等 |
1.大學以上學歷。 2.高考或相當高考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3.普考或相當普考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4.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5.曾任中尉以上三年者。 |
|
退除役四等 |
1.高中職以上學歷。 2.普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3.初等或相當初等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4.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5.經隨營補習教育取得高級中學畢業同等學力者。 6.經退除役官兵學力鑑別考試高中組及格者。 7.曾任中士以上三年者。 |
還想了解更多?【退除役特考線上快速諮詢】
現役軍人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並持有權責機關出具於本考試筆試考畢之次日起二個月內退伍之證明文件者,並具有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所列各等應考資格之一者,得應各該等考試:
(1) 服役十年以上且服滿現役最少年限。
(2) 因作戰或因公致病、傷或身心障礙經核定有案。
退除役是指軍人或軍事人員在完成一定年限服役後,根據軍隊或相關規定,退出或被解除軍事服務。
軍人可在退伍後轉警察。根據《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施行細則》第三條規定,曾任中士以上軍階並具備至少3年軍職年資的軍人,可以參加普通考試或同等級的特種考試轉任為警察。
|
考試工具 |
內容簡介 |
|
線上快速諮詢 |
還想了解更多?【退除役特考線上快速諮詢】 |
|
退除役特考考古題限時免費下載。勤練考古題對考生而言非常重要,申論題的撰寫重點在於文詞能夠有邏輯的表達,而測驗題能加深考生對錯誤題目的記憶。 |
|
|
為協助考生提升考試準備效率,三民特提供各時間段適用之讀書進度規畫表: |
|
|
1.專業名師依考試命題架構編寫,細說考點精華。 |
|
|
1.現場面授:名師親自授課,疑難雜症現場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