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心理與行為-
一般危險之責任
契約之成立
正當防衛
無權處分
畢業轉職潮搶攻高薪!房仲龍頭祭首年月保6萬
房市訊號回溫!雙北2千萬級距物件搶手、內行人曝原因
文組畢業擠不進科技業!他看這行業「年薪破72萬」超心動
7萬不動產經紀人權益受矚目-勞動部擬統一標準
信義房屋祭7萬月薪-考取不動產經紀人成百萬年薪敲門磚
不法管理 管理人明知為他人之事務,而為自己之利益管理之者,為不法管理。因不具備無因管理之要件,應依不當得利、侵權行為等其他債之關係規定處理之。另於無因管理之規定中,有特別規定,不法管理之本人仍得享有因管理所得之利益,且其僅須於所得利益內,對管理人負有給付義務。(民法第177條第2項)
百科問與答